星期一,充滿鬥志的,準備要直接殺去申請街頭藝人。
在工作之後馬上跟Ellen衝去尋找傳說中的City Malls Management!應該是購物中心的管理處之類的吧!
地址在網頁上可以找到!
City Malls Management
Level 3, 117 Queen street.
接著在街上尋找,你要知道,在Brisbane,找門牌是多困難的一件事!
看看這裡↓什麼也沒寫!
see!門牌號碼是不是超級小!!
接著搭電梯到三樓!可以看到一個也是超級小的管理處!只有一扇門。
你可以按下左邊那個電鈴召喚唯一的管理人員,
管理處十分簡單樸素,一張桌子,一張圖,一個櫃子,兩張椅子,兩張Brisbane的都市計畫圖,一台影印機,大概就這樣了吧,
我還滿喜歡那張圖的。
熱心的管理人員拿了紙本的申請書給我填,
我在activity就只提寫的draw,是不是很簡單呢!因為我只會寫這個單字。
拿給管理人員的時候,她看了看就說,draw?,@$#@$#,我聽不懂,
但是根據Ellen的說法是,到底是要畫什麼,
然後我們就說畫臉阿,因為我不知道怎麼說明,
所以管理人員就說,喔,好吧,那就是portrait,幫我附註在旁邊。
接著,我們問管理人員說什麼時候可以申請?
管理人員就很熱心的跟我們說這個月的30號,
但是可能怕我們還不是很了解,可能是因為我一副英文很不懂的樣子,
所以她就幫我印了一份資料出來,
這就是熱心的管理人員,的頭,因為我太害羞了。
就是這份!
內容大概是說很感謝你來申請,然後考試的時間,
後面有一些規範之類的,改天我再來閱讀一番。
然後熱心的管理人員可能看到我們一副,哇塞還這麼久的樣子,
她就告訴我們說,如果是Queen street尾巴,是不需要申請的,
就是這裡↓
我順利的申請完畢,接下來,一邊等待考試,一邊也可以開始準備擺攤的用具,
不過這個地點,目前有一個很厲害的人正擺著攤,是用黑色CD上面噴上人像的畫,
為了確保不擺放在這麼厲害的人旁邊,我覺得要擺得離他遠一點,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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